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一、產品介紹
銀行承兌匯票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二、產品特點
1、手續簡便,辦理高效,成本低廉;
2、期限靈活。銀行承兌匯票可根據貿易結算的需要靈活設定期限;
3、銀行承兌匯票使用方便,是支付工具、信用工具、結算工具、融資工具的完美結合體。
三、準入條件
1、銀行承兌匯票需以真實的商品貿易為基礎,需提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嚴禁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
2、紙質銀行承兌匯票自出票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自出票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2個月;
3、申請人需為在我行開立存款賬戶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及其他組織;
4、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5、在銀行無不良貸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6、能夠提供擔保或其他保障性措施;
7、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以上內容僅作參考,相關業務以濟寧銀行具體規定為準;為節約您的時間,請在辦理相關業務前詳細咨詢當地濟寧銀行營業網點)